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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高考体育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及录取办法

2017-5-26 9:27:00 | 点击657


录取办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本科合格。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17年7月1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以便在正式投档后能够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2.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④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省统考本科合格。
  省教育考试院于2017年7月5日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于7月5日前将录取原则盖章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期间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二本及以上)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档的形式,其条件是:①均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统考和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第二志愿的运转。


  4.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本科二批院校(三本院校)采用按计划比例投档的形式,由院校择优录取。


  5.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采用按计划比例投档的形式,由院校择优录取。


  6.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投档原则


  1.体育类


  (1)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高职(专科)批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2.艺术类


  (1)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高职(专科)批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批次出档线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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