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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一级、二级、三级司炉有什么区别?

2019-3-13 13:43:58 | 点击13566

锅炉一级、二级、三级司炉是怎么区分的?

首先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项目名称和对应的项目代号。司炉是锅炉的操作人员,区别于锅炉管理人员。一级锅炉司炉:项目代号:G1,二级锅炉司炉,项目代号:G2,三级锅炉司炉:项目代号:G3。

需要考几级司炉是根据实际操作的锅炉的额定工作压力以及锅炉的类型来确定的。

TSG G6001-200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节选:

第四条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II、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

注2:I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I、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

注3:对于申请单一炉型(如有机热载体锅炉、立式手烧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汽炉等)的锅炉操作人员,其考核内容可以有所侧重,并且在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限定操作的炉型范围。

注4: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可以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中的资格项目中注明其级别,表述为III级(高级)、II级(中级)、I级(初级)。

报考前还应注意相应项目对于学历的要求。

TSG G6001-200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节选:

第五条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I级锅炉操作人员和只操作工业锅炉的II级锅炉操作人员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操作工业锅炉以外的其他锅炉的II级操作人员和III级操作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

需要报考相关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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