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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已被列入体育法修订草案

2021-10-20 8:41:00 | 点击314

10月1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注意到,此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体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据新华社报道,这也是体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修订着力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聚焦解决体育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确保体育法与体育事业改革协同推进,做好体育相关领域的协调。


体育法在1995年颁布实施,2009年和2016年分别进行了个别条文的修改。此次修订草案,将现有的54条法律条文增加到109条。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体育事业改革实践需要法律的推动与保障,各类体育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体育法与其他法律冲突的问题亟待解决,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等国际赛事相关法律问题急需法律支撑,大量涌现的群众性商业性赛事活动需要法律监管作出回应。因此,修改体育法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在草案中,为应对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修订的内容引人关注。


报道透露,此次体育法修订草案新增“保证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和“在校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条款,以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体育锻炼时间;修改“体育考试”条款,积极提升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最终实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事实上,“不占用体育课时”、“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类似要求此前已在政府部门相关文件通知中有所提及。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意见对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要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每天出早操等。该意见也明确提出“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2021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要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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