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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8-6-21 16:24:24 | 点击462
2018下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本次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对象、报名办法、报名流程及有关新变化。

  一、报名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时间:6月25日9:00—6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对象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对象均为在籍考生。
  
  三、报名办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区设置
  本次考试我区仅设呼和浩特一个考区。暂时不设立考点的盟市继续承担考生信息采集、免考材料提交、毕业初审、提供试卷、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特别提醒2015年(含2015年)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自治区任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凡未在网上办理报名、缴费事宜的考生,考核结果将无法记入成绩数据库。

  六、在籍考生到协作省份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快完成本专业计划的课程门数,本次考试将增加新的考试渠道,如果我区开考课程不能满足考生本人需求,在籍考生可到黑龙江、辽宁、山西三个省份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后可以办理毕业手续,但报名前必须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的自考频道,点击报名报考系统提交选择参加考试省份的意向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所选省份报名网站,按照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选课、缴费、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成绩由我区统一与相应省份对接获取数据,并输入我区成绩库,考生无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未在网上提交意向申请(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报名、考试的成绩,我区不予承认。提交意向申请时间为 6月25日9时—6月29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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