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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自2021年体育学类专业投档模式调整通知

2019-3-20 10:56:26 | 点击35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12号)精神,维护我省普通高考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满足高校体育学类专业的招生需求,经2019年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21年普通高考开始,调整我省高考体育术科考试内容和计分规则,并在体育学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我省普通高考体育术科考试内容和计分规则

  从2021年普通高考开始,对我省高考体育术科考试内容进行调整,取消专项项目,恢复田径800米项目。调整后的考试内容为4项: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和800米。计分规则为:4项考试每项25分,满分100分。每个项目的具体成绩换算办法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在体育学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从2021年普通高考开始,我省在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学类专业招生中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我省将根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实际,参照先行改革省份工作经验,研究制定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学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办法、招生计划编制等内容,实施办法于当年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体育学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体育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到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各市(行署)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政策调整涉及的高中阶段学校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的宣传教育,确保政策调整有关信息传达到每一名体育教师和全体在校学生。

  2、做好改革相关准备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围绕全省普通高考体育术科考试内容和计分规则调整变化后的新情况、新要求,提前做好组织考试准备工作。要科学制定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分析研判矛盾风险,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各类问题。省招考院要加强与有关高校的沟通协调。有关高校应及时调整招生章程,以适应我省普通高考体育学类专业招生录取改革工作,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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