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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多大麻将算违法?细化“赌资较大”认定标准

2019-10-23 15:26:35 | 点击1957

近日,江西多地发布“麻将馆禁令”,引发社会关注。当江西一些地方在“打”还是“不打”麻将之间择一发力时,全国其他一些地方则在纠结麻将“打多大算违法”应受到治安处罚。


在目前尚无全国统一标准且不少省份已出台省内规定的情况下,今年年初广东两会期间,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建水建议广东相关部门依法尽早进行地方立法或出台规范性文件,在省内明确打牌娱乐与赌博违法活动的界限。


记者今天了解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期对黄建水代表的建议给出了答复函:省公安厅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对“赌资较大”的具体标准予以细化、量化,明晰违法赌博行为的具体裁量标准,为全省各级执法机关提供明确的制度指引。


答复: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细化“赌资较大”认定标准


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黄建水提出,从现有法律条文看,有关赌博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较为清晰,“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作了明确规定,而有关具有较强群众基础的带彩打麻将、扑克等活动违法与否的界限尚没有全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来厘清界限。尽管在全国层面没有统一的认定赌博违法行为的数额标准,但不少省级行政区结合各自“省情”给出了省内认定标准。


他当时建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法等的规定,在《广东省禁止赌博条例》已被废止四年之久的情况下,重新制定有关禁止赌博的地方性法规,并参照兄弟省市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广东各地发展实际对“赌资较大”“少量财物输赢”的标准进行量化,以明确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清晰界定大众娱乐活动与违法赌博行为的边界;或由广东省政府、省公安厅根据立法法、《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及《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尽快依法在广东省内出台规范性文件,以明确赌博非法行为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等。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收到黄建水代表的建议后,经综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意见,近期作出了书面答复——


答复函称:“赌博是最常见多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对其处罚的裁量是否合理、适当,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关系执法水平和社会公信力。您建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中‘赌资较大’的具体标准进行量化,对于规范公安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引导社会公众遵法守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答复函称:“关于赌博行为的行政处罚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对‘赌资较大’的额度未作具体规定,对此,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未作明确。


目前,我省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对此类赌资额度问题进行统一。执法实践中,全省各地执法人员在如何把握‘赌资较大’标准,如何区分正常合法娱乐活动与违法赌博行为方面确实存在一定困扰。针对这一问题,近年来,省公安厅通过省内外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对制定赌博违法案件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积极探索。”


答复函称:“对您所提建议,省公安厅高度重视,作了专门研究,提出将结合我省粵东、粤西、粤北地区与珠三角城市社会管理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对‘赌资较大’的具体标准予以细化、量化,明晰违法赌博行为的具体裁量标准,为全省各级执法机关提供明确的制度指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情况,并积极跟踪省公安厅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进展。”


今天,黄建水对本记者表示,他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出的答复函表示满意:“有关部门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已承诺进行调研并出台相关规定,希望能尽快出台,有法可依,促进依法治省工作不断进步。”


案件:“打5元麻将被拘”?这不是个案!


2018年8月,广州市民肖先生和朋友在一家餐馆打5元赌注的麻将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现场共查获赌资420元,台费30元”。次日,肖先生和他的朋友因赌博行为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后肖先生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起诉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后经羊城晚报在内的媒体报道,事涉公安机关于次月以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不清,处罚不恰当”为由,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的2016年2月3日,陈某朋与另三人在佛山市顺德区某房打麻将,约定每注5-10元。打牌过程中,四人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陈某朋身上查获180元,从另三人身上分别查获200元、100元、100元,并在现场缴获麻将两副、电动麻将台一张。顺德公安局后来对陈某朋处以行政拘留三日、收缴赌资180元。


陈某朋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佛山市顺德区法院一审认为,无证据证明陈某朋等人打麻将是以营利为目的,且不属于赌资较大的情形,判决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佛山市中院后二审维持原判。


在广东省外,也存在这一现象。


四川成都温江市民王女士在2011年8月19日下午和亲朋好友在茶楼打“5元麻将”被公安机关以赌博为由拘留15日。王女士等3人将当地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一审二审均败诉。王女士三人申诉到最高法院。2015年,最高法裁定由四川省高院对该案再审。日前,四川省高院再审后,判决撤销对王女士等3人的拘留处罚。


现状:打麻将多大算违法?各地标准不一


2005年出台的《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虽然明确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但是,上述通知中仍没有明确“少量财物”的具体值。


虽然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中并没有规定“数额较大”、“少量财物”的具体标准,但近年来我国一些省份的公安机关陆续出台了对赌博违法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


例如,对于列入处罚的最低“赌资”数额,河北、河南、山东均明确为200元,其中山东、河南规定为“人均参赌金额”,河北规定为“个人赌资”;北京和辽宁规定的个人赌资处罚起算点,分别为300元和500元;而在湖北,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属于“麻将娱乐”,不列入行政处罚。


一些地方将“赌注”“一次输赢”列入受罚情形。重庆处罚赌博的底线为赌注100元或一次输赢2000元;江苏将赌博行为归类: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场、六合彩及其他私彩方式,处罚底线为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100元,其他赌博活动赌资底线为200元;海南、湖南、内蒙古等地规定得更为具体,而浙江将个人赌资底线划为200元至500元,具体数额则由各市公安机关确定。


链接:近期江西多地发布“麻将馆禁令”引关注


今年10月20日,江西上饶市信州区、玉山县两地公安局发布公告称,赌博问题一直是社会的一大“顽疾”,形式多样、顽固、隐蔽且易反弹,为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切实解决棋牌室、麻将馆等场所涉赌、噪音扰民等突出问题,两地公安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营利性麻将馆、棋牌室、宾馆麻将房等予以取缔。


此前,江西宜春、抚州、新余等地公安机关也发布相关通告。江西各地公安机关发布的此类通告,被网友称为“麻将馆禁令”,引发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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