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不在所在地不能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
2016-8-17 9:59:00 | 点击336次参加实施国考地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报考的考生,户籍或人事档案必须在当地,方可申请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人事档案在单位或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综上所述,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话,考生是无法在当地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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