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入口
2017-11-30 10:40:00 | 点击263次2017江苏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勤务岗位200人。
主要从事协助民警从事值班备勤、街面防控、反恐处突、巡逻守候、堵截抓捕及其他警务类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男性,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或中共党员放宽至高中以上)。
6、具有本市户籍或为本地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地限制。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证明、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2、缴费标准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缴费,报名费100元/人。
3、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4、报名地点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乡明远西路11号)。
5、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517-83121523,联系人:韩月芳。
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政府网(http://www.haqp.gov.cn/)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分局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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