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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9-7 11:00:00 | 点击273

 2018年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据长安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220名(含推免生和直博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340名,专业学位硕士880名。

  2、非全日制

  2018年我校在部分专业硕士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82名,其中会计专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不得跨专业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1、2、3条。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或(二)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12人左右。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3)计划招收15人左右。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左右,其中理工类学科专业不低于招生规模的70%。

  (四)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考生需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经军队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批准可报考研究生。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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