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求艺网 » 考试资讯 » 正文页

2018年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入口

2018-5-14 14:20:00 | 点击611

2018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名,全部为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主要从事办公文秘和公安宣传岗位,不设专业限制。其中盟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岭南农垦分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2018年1月1日前具有兴安盟户籍;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文字水平和材料写作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截止报名开始日之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00时至2018年5月22日17:00时,逾期不候。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填报的报考专业应为报考学历的专业。凡报名表所填报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或弄虚作假的,可以不予审查通过,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兴安盟公安局选派专人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为2018年5月15日9:00时至 5月23日17:00时。

2.资格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笔试报名费为70元。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交报考费。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时至5月24日17:00时,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咨询电话:0482-8492157


 


该条资讯已发布2167天,可能已失效。 【仅供参考!】
本文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邮:kefu@qeo.cn QQ:827027711)
一周热门培训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