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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晋城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2014-5-9 17:12:00 | 点击1038

  晋城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考加试理化试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4]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试原则及目的


  坚持实验考试便于学生操作,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原则。通过考试,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的实验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学仪器的配备和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考试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考试期间要成立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抽调监考教师。以县统一设点,统一安排考场,实行监考评分教师交叉监考的方法进行考试,市教育局选派1—2名巡视员到各县(市、区)指导督查考试工作。


  三、考试评价


  考生成绩评定根据评分细则由监考评分教师分步骤现场进行打分,满分10分,考生得6分以上(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不含6分)为不合格。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升入重点高中和各县(市、区)一中。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主要为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和操作要求。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


  五、考试命题及印刷


  实验考试由省实验考试办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根据新课程学科《课程标准》要求为基本依据,兼顾各种版本教材的学生分组实验内容,提前公布物理实验操作试题24套,化学实验操作试题24套。试题印刷、装袋由市实验考试办进行。


  六、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计算机抽签的方法,每个考生从48道题目中由计算机抽签选做1个实验,同时确定座位及考物理或化学的哪一套考题。


  七、考点设置和考场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据考生数,按照方便学生考试和保证公平规范的原则统一设置考点,由市教育局组织验收,合格后颁发“考点验收合格证”。验收合格的考点学校由市实验考试办报省实验考试办备案,省进行抽查。对不达标准的考点要限期达标,逾期不达标者,取消设置考点的资格,造成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点验收于4月底前完成。各考点应按中考的规范要求布置考点,考点大门上方悬挂“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点”横幅,考点醒目处张贴“考试时间(场次)安排表”、“监考评分教师守则”、“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等,并设有违纪公布栏。各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协助做好考试的组织、安全、卫生和后勤保障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保卫组、医疗组和后勤服务组等。物理实验考场、化学实验考场、考生备考室、点名处、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场所要有明显的标志。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两个考场(如学校条件许可,可设物理、化学考场各2个,监考评分教师、考务人员、实验仪器等都按2个考点准备)。考场必须安排在实验室,每个考场安排标准实验桌24张、坐凳24个。物理考场要做到桌桌通电、化学考场要桌桌通水,各考场都要有遮光窗帘及安全防护设施,如沙箱、水缸、灭火器等。各考场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无线电屏蔽系统,考试期间能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对手机信号进行屏蔽。各考点要具有完成考试全部内容所规定的每个实验的实验仪器及器材2套。考试所需的实验药品、易耗品及学生用草稿纸,每个考点均应多准备15%以上,以保证实验操作考试的需要。


  八、监考评分教师的选用


  监考评分教师需选用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教学业务的理化教师、实验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选用的监考评分教师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九、监考评分教师培训


  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分级培训,持证上岗。市实验考试办为每县培训物理、化学监考评分骨干教师各3—5名,县(市、区)负责本地监考评分教师的培训。培训应充分考虑学生实验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把握实验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相应的得分,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十、考点人员设置


  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副主考(考场负责人)2人,分别负责理化考场的考场布置、领取、收发试卷及评分细则、组织学习考生守则、收签及试卷的验收封袋等考务工作;考务3—5人,负责考生点名、抽签登记、带队入场、场外巡视等工作;实验教师2—4人(物理考场和化学考场各1—2人),负责仪器及器材的准备、更换及维修;监考评分教师24人(每个监考评分教师监两名不同考题的学生),负责监考评分和清洗整理仪器、器材,并安排适当数量的备用监考评分教师(避免本校教师监考本校学生);登分人员4人,负责登分工作;计时、后勤、保卫、医务、保密等服务人员5人。


  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考务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和考风考纪方面的培训。市教育局为每县培训考试管理人员1—2名,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县所有考务人员的培训。监考评分教师要佩戴“监考评分教师”胸卡,实验教师要佩戴“实验教师”胸卡,其它工作人员也要佩戴与工作相应的胸卡。严禁无证人员上岗入场,所有胸卡各县自制。


  十一、考生报名及准考证


  考生在所在学校报名,考号用中考报名号。考试准考证使用实验考试专用准考证,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招办统一印制(准考证样式附后)。


  十二、《考场学生计算机抽签定位表》设制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计算机抽签程序编制《考场学生计算机抽签定位表》,内容包括参考学生的中考报名号、姓名、参考学科(物理或化学)、座位号等。每考场确定的《考场学生计算机抽签定位表》一式四份,抽签处留存1份,向学生公布张贴1份,送考场核实2份(物理、化学考场各1份)。


  十三、考试实施


  1. 考试前两天,各考点学校均要将考试所需的仪器和器材全部有序地摆放在实验桌上,24座的考场每座摆放一套实验仪器。物理、化学两个考场考桌上各贴物理1、物理2、……物理24;化学1、化学2……化学24座位号。考试实行“三固定”,即:每场考试实验题目固定、实验仪器固定、监考评分教师的监考评分题目固定。考前25分钟,各校带队教师按本场参考学生报名号清点人数,集中考生。考前20分钟,由一名考生操作计算机进行抽签,一次性确定48名考生的抽签结果,计算机抽签结果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台签号(即试题号)。48名学生一场(物理24名、化学24名),学生计算机抽签后及时向学生公布,考前10分钟参考学生持台签、准考证按顺序号经考场负责人(副主考)验证后进入考场,到相应的座位,考生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和动用桌上的实验仪器及器材。


  2.监考评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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