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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通知

2015-8-14 9:00:00 | 点击425

  201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通知


  201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简称CET4-6)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简称A-B级)将分别于12月19日和2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举行。现就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研究生和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的在校生,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可报考CET4,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CET4成绩达到425分(含)及以上的可报考CET6。


  (二)高等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阶段修完英语课程的非英语专业的在校生,按学校要求可选报A级或B级。


  二、报名时间

  报名起始日期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名截止日期不迟于9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各高校确定的报名起讫时间要提前向广大考生公告。


  三、报名地点

  报名工作以经省考试局批准设置考点的高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学生须在所属高校的报名点报名,高校不得接受非本校在校学生和其他社会人员报名。


  四、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采取以校园网公告和在报名点张贴《考生报考须知》(附件2)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学生明确其应报考的语种和级别、目的和作用、条件和要求、程序和方法以及报名和考试的时间、流程及违规处理办法等;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以严明的考风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二)报名系统信息采集完毕后,各报名点要及时整理统计数字,填写《CET4-6和B-A级考试试卷需求申报表》(附件3)于10月14日前、刻录数据光盘和考场安排表(附件4)于10月21前报送我局成招处(联系电话:65852960)。


  (三)数据信息一旦上报,语种级别和考生人数一概不再更改,其它信息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更正的,须于10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进行补充或更正处理,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附件:1.2015年下半年CET4-6和B-A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2.CET4-6和B-A级考试考生报考须知


  3.CET4-6和B-A级考试试卷需求申报表


  4.CET4-6和A-B级考试考场安排表


  附件:1


  2015年下半年CET4-6和B-A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

时间

考试语种级别

12月19日

09︰00—11︰25

英语四级(CET4)

15︰00—17︰25

英语六级(CET6)

12月20日

09︰00—11︰00

英语三级(A)

15︰00—17︰00

英语二级(B)


  附件2


  CET4-6和B-A级考试考生报考须知


  参加CET4-6和B-A级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本人应报考的语种和级别、目的和作用、条件和要求、程序和方法以及报名和考试的时间、流程及违规处理办法等,严格按要求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报名,并牢固树立诚信考试意识。


  1.考生必须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校生,且必须在所在学校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时须向报名点提交本人真实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和相关信息表格(报考CET6的考生还需提交CET4成绩单)等报名材料。


  3.要对报名系统所采集的信息与所提供的有效证件材料信息进行核对,并按报名点要求在《报名考生校对名册》签字确认。对信息有误的应及时申报更正,逾期自误。


  4.在报名时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5.准考证领取时间为考前3天。须由本人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及照片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取。


  6.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报考CET的须于考前30分钟(即上午8:30,下午2:30)开始入场,开考时间(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报考B-A级的须于考前45分钟(即上午8:15,下午2:15)开始入场,开考时间(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所有考生在考试终了前禁止提前交卷离场。


  7.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接受监考员核验和安检,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8.除HB-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考试必备文具外,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入场。


  9.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内容,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填涂错、漏或字迹不清致无法辩认的,成绩无效。CET4-6考试还需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上的指定位置,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粘贴条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10.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书写部分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涂部分须使用HB-2B铅笔,在规定的做答位置上书写或填涂答案,否则一律无效。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将需修改的答案擦干净。


  11.须按规程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听力考试时不宜打草稿,避免如CET4-6听力考试完毕后即收回答题卡1,或如B-A级听力考试后紧接笔试答题时间仓促,出现听力考试答卷来不及完整填涂答案的情况而影响考试成绩。


  12.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3.考试期间非听力考试时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14.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场。禁止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5.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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